国立南华大学举办“10931002期环境教育核心课程30+3小时研习班(假日班)”

(一) 尚未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具备以下环境相关领域学历与学分者: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毕业,并修毕环境相关领域课程18个学分以上,但未研习环境教育核心科目,含环境教育、环境伦理、环境教育教材教法之学员。

(二) 欲以经历认证环境教育人员者。

(三) 持有效内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者,作为环境教育人员展延时数。

三、达开班标准即迳以E-Mail发送研习讯息予研习人员。

四、旨揭班期全程参与者,核发33小时环境教育时数(持有效内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者,另可作为环境教育人员展延时数);公务人员者,另核发终身学习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