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执行学校训导政策及校规,贯彻推行“具教育意义的训育策略**”。
**本着教育原则,顺应学生的身心发展和需要,予以教导和培育。(基本信念是无论学生不当行为的原因是什么,他们都需要教师的教导,以致他们在课堂及社交活动中能表现合宜。)
1.2 培育学生建立良好的品格、守规自律,养成互助互爱的精神及正确的价值观。
2.1 训辅合作——训导主任与辅导主任按情协调,处理学生个案。
学校社工除提供专业支援外,更配合本组步伐,组织学生活动及跟进学生个案。
3.1.1 教导学生慎思明辨,培养学生自重和自律精神。
3.1.2 让学生认知学校及社会接纳的行为准则。
3.2.1 鼓励家长与校方保持联系,支持学校的训育政策。
3.2.2 协助家长寻求教导子女的有效方法,共同管束其子女的行为。
4.1.1 以校规为依归,正面鼓励学生守规自律。
4.1.2 设立守时奖、全勤奖及操行奖等不同奖项,鼓励学生正面行为。
4.1.3.1 定期检查校服仪容,屡次违规者须参与教育课程。
4.1.3.2 多次迟到亦须按时参与相关教育课程。
4.1.4 定时安排严重违规学生会议,协助学生修正不当行为。
4.1.5 设立记过减免机制,给予学生改过自新机会。
4.2.1 举办“级训会”,共同商讨处理学生问题的策略。
4.2.2 全校老师分组每日当值,在上课前、小息及午膳时管理学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