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7年3月14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070025336号暨经济部标准检验局107年3月5日经标二字第10720000850号函办理。
二、磁性黏土系具磁性之黏土玩具,可吸引儿童玩耍使用,属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检验玩具商品范围,于进口或内销出厂时须符合国家标准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之检验规定〔其中有关砷的限量值,依国家标准CNS4797-2“玩具安全(特定元素之迁移)”第3节之规定为“塑形黏土砷含量不得超过25mg/kg”〕,并于本体或包装贴附商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始可于国内市场陈列销售。
三、近来媒体陆续报导市面出现贩售旨揭商品经儿童玩耍砷中毒等案例,请落实学生安全宣导,告知学生勿购买或携带具危险性之物品进入校园,以避免学生发生误伤、误食事件。购买玩具应注意包装上是否贴有经济部商品检验标识,在网络或夜市等地购买时,更须认清商品检验标识,以保障安全。
四、依教育部105年5月20日颁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第30点略以:对危险物品,教师发现学生携带或使用时,应自行或交由学校予以暂时保管,并视其情节通知监护权人领回;另教师或学校发现学生携带足以妨害学习或教学者,得予暂时保管,于无妨碍学习或教学之虞时,返还学生或通知监护权人领回。请各校落实执行,以维护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