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许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院政学〔2019〕37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我院以各班级为单位组成评议小组,在年级辅导员和班导师的主持下完成了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议工作,现将评议结果名单公示如下:

19材料本1:

19化工本1:

19化学本1:

19纳米本1:

19新能源本1:

19应化本1: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至 2022年9月17日,为期5天。学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向年级辅导员老师报告,院系将对所报告情况查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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