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现任山东为锟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刑事辩护、侵权纠纷、合同纠纷、行政诉讼、法律顾问、再审申诉等律师业务。

成功案例:王玉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作无罪辩护二审改判无罪,丁兆昌过失致人重伤案作无罪辩护检察机关撤回公诉,副行长挪用公款21万元情节严重案作无罪辩护法院判决缓刑,张传俊打工半天高位截瘫案获赔33万元,安百峰交通事故高位截瘫多方责任无履行能力案巧妙选法律关系调解获赔42万元,邱立山抹灰坠落截瘫分包工头无履行能力追加发包方案获赔20多万元,葛振鹤诉镇江患癌症老板支付石材款案追回全部本金39万元和9万元利息,高兴军合伙养鱼纠纷申请再审案胜诉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

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共三篇,《应加快合同解释的立法进程》一文发表在法学类核心期刊《法学杂志》1998年第2期,《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和《未能完成的辩护》分别发表在《律师与法制》1997年第2期和1999年第1期。在山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三次,其中《司法实践中“抠字眼儿”现象之剖析》一文获1999年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在日照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全市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数次,其中《论民办律师事务所的法人类型和发展方向》一文获2002年日照市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律师工伤保险问题研究》一文获2006年日照市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

2000年8月被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授予“日照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