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太空发展关键一步!第一部太空发展法于委员会审查完毕!

今天的性骚扰防制修法的系列公听会,很感谢范云委员邀请我一同参与。因为来宾众多,我选择把发言时间全程留给各界关注此议题的民间团体代表及专家学者,并请我的助理全程参与,将大家的宝贵意见带回持续关注追踪。

对于今天的公听会,我的看法如下1111人力银行2018年调查发现,有超过半数的人曾经历过职场性骚扰,且细究分析,有将近四成属于上对下性骚扰案件。现行《性别工作平等法》给予雇主维持工作场域性别平等的义务,但若加害者为雇主,就会有“雇主自己调查自己”的现象,当事人也会担心后续遭到报复等原因,也让职场性骚扰的当事者被迫选择噤声。

换言之,距离所谓的“性别工作平等”,我们还有一段路要走。我认为有以下两点可以考虑纳入未来法制修正讨论:

加害者的追究: 可考虑比照《性别平等教育法》第28条第二项规定,若加害者是雇主时,可以直接向主管机关申请调查。

被害者的保护:被害人包括社工辅导、心理咨商、医疗、法律等资源也是重要的,劳动部应有完整计划保护被害劳工。

未来,我也会和大家共同努力,减少职场性骚扰案件的发生,朝性别工作平等的目标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