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社区内一楼住户的雨遮问题,在管委会里头讨论得很激烈。争议的焦点就是违建认定的部分,建筑法规中提到的200公分、100公分等标准,以及建物突出拆除3分之1的部分,是否要经过区分所有权人大会同意,以及检举拆除举报的问题等等。
人呢,无可避免地会自私,但良好的沟通,可以让很多争议变小、变少,可惜不见得就不会有争议。
如果有做出可接受的共识,又何必攻击他人呢?
某些管委与住户的心态,是采取对立的方式,看在比较不相关的我眼里,只觉得funny。
或许,人类之所以会腐败、斗争,言语和情绪是最大的原因,也是人类的特点和专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