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临高县临城椰皇副食商行进行抽样(样品名称:红枣牛奶雪糕),生产时间:2020年3月29日,抽样单编号:SC20460000642620022)。上述样品送达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进行检验。2020年7月1日出具《检验报告》(№: SPC20200205),我局于2020年7月2日收到《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红枣牛奶雪糕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对该经营者销售的红枣牛奶雪糕实施现场检查,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当事人已经在红枣牛奶雪糕销售点显眼位置张贴《召回公示》。

3、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排查出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并整改,并对当事人上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