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0008) 一号机大修期间查证执行反应器冷却水泵之低电压及低频率保护电驿之功能测试时及执行反应器跳脱断路器测试时方发现5项缺失。

核能电厂违规事项处理作业要点,违规事项之类级区分第七项”其他事项”第四款“因疏忽而提供不实的资料,但尚未构成一、二、三级违规”。

1、核三厂一号机大修期间(77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执行反应器冷却水泵之低电压及低频率保护电驿之功能测试时,有下列缺失:

(1)该项工作执行时列为停留查证点,但未通知品质人员检查,经原能会视察人员提出询问,方通知品质人员到场。

(2)当执行工作时,只当记录标签贴在设备上,并未当场完成品质记录。

(3)品质人员到现场后,亦未当场签写检验纪录。

2、执行反应器跳脱段路器测试时,记录未当场完成,品质人员功能不彰。

3、针对上述情形,核三厂给原能会之书面答复为:

(1)上项作业均通知品质人员执行停留查证点之检验。

显示核三厂提供原能会之资料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