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院110年度“教师研究成果奖励”申请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0日(四)下午5点截止,请踊跃提出。

说 明:1.依据本院“国立成功大学文学院教师研究成果奖励要点”办理。奖励来源为院本部〈图仪设备费〉统筹款。

2.申请期限: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5点整止。(逾期恕难受理)

3.受理申请之论文,实际发表、出版或被接受刊登之日期为109年1月1日~109年12月31日期间。非前开时期发表之论文,请勿提出。

4.申请奖励之论文,请附上论文之抽印本(影印本)或被接受刊登之证明文件。

6.“国立成功大学文学院教师研究成果奖励要点”及申请表如附件。

申请公告函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