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第97条内容是什么(和解协议草案通过的条件)

2006年立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和解第九十七条》。

2006年立法版企业破产法第9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企业破产法和解协议草案通过的条件的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99条内容是什么(和解协议草案未能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98条内容是什么(人民法院在和解协议通过后终止和解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100条内容是什么(和解协议对全体和解债权人的约束力)

企业破产法第102条内容是什么(债务人按和解协议清偿的义务)

企业破产法第95条内容是什么(债务人提出和解的时间与方式)

企业破产法第87条内容是什么(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情况下重新协商表决)

企业破产法第96条内容是什么(人民法院裁定通知义务以及享有优先权人的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104条内容是什么(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106条内容是什么(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的效力)

向帮助了您的网友说句感谢的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