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移工防疫管理,雇主及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以切结书形式免除防疫管理责任。
针对近期科技大厂移工感染事件,部分雇主及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以切结书形式,约定移工染疫后自负法律责任及治疗期间一切所需费用,试图免除就业服务法管理责任,劳动部表示切结书无法律效果,雇主仍应依法担负雇主管理责任,加强防疫措施,避免疫情扩大。
劳动部指出,雇主聘雇外国人应依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划书执行。又依该计划书载明,雇主应遵守中央主管机关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指示,实施应变处置或措施。又为避免已入境移工发生群聚感染情事,已发布“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雇主聘雇移工指引”,以利雇主、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及移工有所依循,雇主与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均应依上开指引与规定办理防疫作为。
至雇主或中介业者以要求外国人自行切结免除雇主责任,甚至要求移工赔偿负担费用,劳动部表示,雇主聘雇移工依法须担负管理责任,法定义务尚不得以切结书形式予以转嫁。至于移工如因雇主未善尽防疫管理责任致使移工染疫,或自行从移工薪资扣减费用而有未依规定给付薪资者,已涉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9款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并废止雇主聘雇许可。又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则涉有同法第40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同样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劳动部呼吁,雇主及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于防疫期间,仍应遵守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依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划书确实执行,并依聘雇移工指引落实防疫措施,以降低厂区移工染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