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杂费
【记者余孟珊、柯俐如淡水校园报导】为了帮助受莫拉克台风侵害的家庭早日走出灾难阴霾,教育部“88水灾助学专案”于上月30日截止,共有54人申请。 教育部补助共分三类:学杂费、清寒助学金与免费住宿。1人因“自有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申请学杂费全免,其他53位同学视个人情况,预计平均有1到2万的补助
▲世新大学调整幅度为0.75%。 (图/资料照) 教育部今年7月召开学杂费审议小组会议,配合法院判决意见,7月12日核复中原大学111学年度学杂费调整幅度为中原大学1.25%、实践大学为1.25%、世新大学为0.75%。 若以目前私校每学期学杂费约5到6万元,折衷5.5万元计算,中原大学、实践大学每学期学费增加688元,四年下来为5500元,而世新大学每学期增加413元,四年下来则为3304元
教育部表示,110学年大专校院学杂费收费基准基本调幅依固定公式核算后为1.26%,是4年来最低的一次,去年未调整的学校,最高可涨2.5%。各大专校院如拟调整学杂费,在完备“信息公开程序”后,5月31日下午5时前报教育部审议,预定7月中旬前公告结果。 现在公立大学每学期学杂费约3万元、私立约5.5万元,一旦学校调涨学杂费1.26%,分别涨378元、693元:若是涨2.5%,公立可涨750元、私立可涨1375元
国际暨大陆事务学系(学士班、硕士班、进修部) 海洋与边境管理学系(学士班、硕士班) 运动与休闲学系(学士班、硕士班、进修部) 电机工程学系(学士班、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 土木与工程管理学系(学士班、硕士班) 二、于注册日之次日起至上课(开学)日之前一日申请休、退学者 学费退还三分之二,杂费全部退还 其采学分学杂费或学杂费 基数核算者,退还学分费全部、学杂费基数(或学 分学杂费)三分之二 三、于上课(开学)日(包括当日)之后而未逾学期三分之一申请休、退学者 学费、杂费退还三分之二 其采学分学杂费或学杂费 基数核算者,退还学分费、学杂费基数(或学分 学杂费)各三分之二 四、于上课(开学)日(包括当日)之后逾学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学期三分之二申请休、退学者 学费、杂费退还三分之一 其采学分学杂费或学杂费 基数核算者,退还学分 费、学杂费基数(或学分学杂费)各三分之一 一、表列注册日、上课(开学)日及学期之计算等,依各校正式公告之行事历 认定之;学校未明定注册日者,以注册缴费截止日为注册日。 二、学生申请休学或自动退学者,其休、退学时间应依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受理单位正式提出休、退学申请之日为计算基准日;其属勒令退学者,退学时间应依学校退学通知送达之日为计算基准日。但因进行退学申复(诉)而继续留校上课者,以实际离校日为计算基准日
依“专科以上学校学杂费收取办法”第2条所定学杂费之用途,分为下列二类: A、学费:指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用以支付学校教学、训辅、研究、人事所需之费用。 B、杂费:指与教学活动间接相关,用以支付学校行政、业务、实验、基本设备使用费所需之费用。 学校得以学分费、学分学杂费或学杂费基数等项目核算前项之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