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等人提供的一段家属在派出所和警方对话长达1小时46分钟的录音中,李梅等人多次就当晚警方赶到现场后究竟确认河里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提出质疑,均未有明确答复。
高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表示:“肖珍莉家属于2020年09月14日提出控告的肖珍莉落水死亡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除了落水的时候可能擦伤至外地,肖珍莉从落水处到打捞处不过10来米,他的尸体上这么多伤是如何来的?”李梅认为,丈夫在当地做政府工程,承揽了公路、水利设施及流米寺旅游客栈等,“肯定得罪了同时想要承揽这些工程的人。”
李梅说,她在殡仪馆痛心地抚摸丈夫的尸体时,意外地在丈夫裤兜里摸出了他的手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撤销徐中民2011年获资助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黑河流域生态-水文过程集成研究”(批准号91125019),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徐中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2年(2020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给予徐中民通报批评。
面对死者家属对肖珍莉死因的追问,高县公安局9月2日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称:“肖珍莉系因生前入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