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攀枝花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93万元,予以公告。

1.仁和区1136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86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90万元。

2.米易县988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9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9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01万元。

3.盐边县1616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23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03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90万元。

4.攀枝花市金沙国有林场108万元,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1.仁和区1457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米易县2414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盐边县3474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各项任务要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各县(区)中央资金的60%、省级资金的50%,且不得低于2022年各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