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调整口罩等医用物资扩能专项实施期限和补助政策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73号)、《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荣财建〔2020〕48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企业财政资金补助兑现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财审〔2020〕36号)文件精神,经前期企业申报,我委审核、党委会研究,现将我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项目建设及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3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委反映,联系电话:汪敏,61471469;刘卜宇,61471495,1388348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