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正取人员请于1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时30分前至本局人事室办理报到,逾期丧失资格,本局将依相关规定通知备取人员递补,正取人员不得有异议。

(二) 正取人员请填列“报到意愿确认切结书”(如附件),并于上开期限内携带切结书及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照片之证件)办理报到手续。

(三) 正取人员办理报到后,请于112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12时前至本局人事室办理到职手续,并于到职之日起接受为期4周之职前训练。依据甄选简章规定,于训练期间将以进用薪资之八成支给生活津贴;训练完成后,为期6个月试用期则以进用薪资全额支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进用,未合格者不予进用。

(四) 依据甄选简章规定,本甄选备取资格自榜示日起三年有效,如遇正取人员未报到或本局驻卫警察出缺时,将依备取顺序通知递补,备取人员应依递补通知至本局办理报到。

(五)榜示日起三年内,倘有未招考之河川局出缺,各局备取人员统一依总成绩顺序通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