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检送“103年全国公教美展简章”1份,请转知并鼓励所属同仁、眷属及退休人员踊跃创作参加,请 查照。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以下简称人事总处)103年1月3日总处给字第10300193011号函办理。
二、 103年全国公教美展收件分类计有水墨(含胶彩)、书法(含篆刻)、油画、水彩、摄影、漫画等6类,参加对象包括各机关、公立学校及事业机构所属编制内员工、约聘雇人员及其眷属(限上开员工之配偶及直系血亲)暨退休人员(不含临时人员及派遣人员)。请鼓励贵属同仁、眷属及退休人员依所附美展简章规定,精选创意作品参选。
三、 各类参选作品请依规定黏贴标签并造具作品清册1份,于103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免备文迳送本府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本府先就送件作品进行初审作业,选送每类作品最多以30件为限。
四、 102年全国公教美展经各机关学校积极宣导及推动,本县参选作品计达100件,得奖作品计有11件,并荣获团体奖第2名之佳绩。为提升公教人员艺文素养,仍请赓续鼓励所属同仁、眷属及退休人员踊跃创作参加103年全国公教美展,送件作品征得作者同意者,将展览于本府13楼艺文园地供同仁欣赏。
五、 另为倡导公教员工正当休闲活动,鼓励员工进修创作以砥砺身心,进而增进政府活力与效能,对于宣导及推动本项活动有具体成效者,将酌予奖励,并将作为人事业务绩效考核及平时考核之参据。
六、 检附人事总处原函及公教美展简章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