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债务人应当要作一定的行为,而且此项行为别人不能代作,该债务人却不去作。

(二)债务人负有容忍别人某种行为的义务而不履行其容忍义务。

(三)债务人被禁止作一定的行为而违反禁止仍然去作。

(四)依法令或行政处分,负有行为义务,并且此项行为别人不能代为履行,而该义务人却不履行作行为的义务。

(五)依法令或行政处分,负有不行为的义务,却违反义务仍去作了行为。

二、对于具有以上(一)(二)(三)各种情形的人,可依强制执行法第128条或第129条规定处以“怠金”。对于具有以上(四)或(五)情形的人,可依行政执行法第30条规定处以“怠金”。所谓“怠金”,就是罚钱的制裁。

三、受了怠金处罚的人,如果仍然违抗,可以继续对他处罚。

四、综上可知,怠金的处罚,是一种间接强制的执行方法,用来促使受罚的人履行债务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