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心神丧失”,是指对于外界事务缺乏认知理解及判断能力,以致无法辨认是非善意,或无法依其辨认而作出正确行为或预料行为后果。

所谓“精神耗弱”,则指精神障碍程度尚未达心神丧失的严重程度,其辨认是非善恶的能力, 及依其辨认而做出正确行为或预料其行为后果的能力,虽非完全丧失,但显然减退,而较 一般人的平均程度低。

目前精神医学界已经有一致的见解,即是将鉴定结果判定为极重度及重度的智能障碍认定为 心神丧失,将中度及轻度智能障碍认定为精神耗弱。祇要法院送鉴定,一律依此原则。

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 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点击拨打 24小时服务电话:0800-24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