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经财政部与香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香港会计师公会充分沟通协调,香港方面认可过去一年来中国内地制定和修订发布的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等企业会计准则与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自2007年中国内地与香港实现企业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以来,双方每年及时互通会计准则建设及国际趋同进展情况,保持两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 两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有利于降低企业到对方资本市场融资的报表编制成本,为我国内地企业“走出去”、沪港通和深港通的顺利运作,以及两地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共同发展
1973年6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前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的16个职业会计师团体,在英国伦敦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目前,其成员已发展到包括104个国家的143个会计职业组织。迄今为止,IASC已发布了39号国际会计准则,并公布了一系列"征求意见稿"
时至今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思想发展已较为成熟并正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而影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思想发展的因素错综复杂因此将影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思想发展的因素按一定的逻辑思路进行梳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将影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思想发展的因素按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进行分类、归纳与梳理丰富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思想研究
本书收录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部制定并发布的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原文及会计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2007年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2017年发布)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2017年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