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
( 2019年7月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次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 ) 为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正确审理年休假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劳动者主张按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应予支持
答: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年假没有休可以折算成工资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无轴螺旋输送机厂家关注多地出台硬规定强制带薪休假。针对带薪休假落实问题,近期,包括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在内的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此前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会计学;第一部分;1.婚假;2.产前假;3.产假、生育假;4.哺乳假 ;5.陪产假 ;6.丧假;第二部分;1.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a ;1.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b;2.关于医疗期的规定a;2.关于医疗期的规定b;3.病假待遇的规定a;3.病假待遇的规定b;第三部分;1.带薪年休假享受条件;2.带薪年休假享受标准;3.新进职工年休假的处理;案例一;4.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年休假的处理;案例二会计学;第一部分;1.婚假;2.产前假;3.产假、生育假;4.哺乳假 ;5.陪产假 ;6.丧假;第二部分;1.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a ;1.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b;2.关于医疗期的规定a;2.关于医疗期的规定b;3.病假待遇的规定a;3.病假待遇的规定b;第三部分;1.带薪年休假享受条件;2.带薪年休假享受标准;3.新进职工年休假的处理;案例一;4.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年休假的处理;案例二
近日,在胶州市某家用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工作的杜某因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尽管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给了杜某经济补偿,但杜某认为她在没有享受今年带薪年休假的情况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而单位认为解除合同之前未安排休假是杜某自己的责任,单位不会再支付额外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