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要求,在拱墅区全域开展以赋权方式实现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同时结合我区原赋权街道的实际情况,对街道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我区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杭州市拱墅区赋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现将该目录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32号,邮编:3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