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民法典进行时》充分展示《民法典》颁布后对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落实《民法典》实施的典型案例。 本集主要内容:2021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这些被评选出的案例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当下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这个时代,如何保护虚拟世界中的无形财产,在网络应用程序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的同时,如何保护好我们的个人信息,在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同时,如何做好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一部人民权益的宣言书,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回答了这些“时代之问”,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校长杨宗科应邀赴商洛市、山阳县宣讲《民法典》 8月28日,校长杨宗科应邀为商洛市“政法夜校”第三期暨“政法大讲堂”、山阳县委中心组作了题为《编纂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的专题辅导报告。商洛市委政法委书记于震、山阳县委书记张国瑜分别主持。 杨宗科从什么是编纂《民法典》、《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编纂实施《民法典》的意义等三个方面,对《民法典》编纂和实施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透彻、全面细致的解读
8月14日上午,公司举行《民法典》报告会。公司领导、总部机关部门主任、各单位分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 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董彦宾律师围绕《民法典》的立法过程、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
永利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月28日,永利召开2020年第8次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永利党委书记、董事长邱天高出席,永利党委副书记蒋林生主持。集团班子成员陆泽勇、朱毅、王勇、萧虎、黄平辉、金文辉、章健、谈政、衷俊华出席会议
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在集团员工中的普及推广,让《民法典》真正走到员工身边、走进员工心里,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于9月11日上午举行《民法典》解读专题培训会。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凌科安时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振邦律师进行授课。饶律师从《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娓娓开讲,从新增法条到重大变更,从历史沿革到热点聚焦,按照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的顺序对每一编的亮点进行了逐一解读
为广泛开展学校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9月1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薛军教授应邀做客伏羲堂讲坛第五十五讲,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走进民法典:我们生活的百科全书》的辅导报告。 报告会在逸夫科技馆4号会议室设立主会场,另在稼穑创客路演大厅和教发中心301分别设立两个分会场,供师生实时在线聆听。各学院学生及教师代表共计400余人参会,党委常委闫述干主持报告会
永利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月28日,永利召开2020年第8次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永利党委书记、董事长邱天高出席,永利党委副书记蒋林生主持。集团班子成员陆泽勇、朱毅、王勇、萧虎、黄平辉、金文辉、章健、谈政、衷俊华出席会议
永利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月28日,永利召开2020年第8次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永利党委书记、董事长邱天高出席,永利党委副书记蒋林生主持。集团班子成员陆泽勇、朱毅、王勇、萧虎、黄平辉、金文辉、章健、谈政、衷俊华出席会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如何深刻理解、运用《民法典》保护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是每个公民、企业等应当认真学习领会的大事
2020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民法典》的颁布之年,为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大力营造企业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8月18日下午,省中医药大健康企业举办了《民法典》普法常识讲座及网络常识竞赛。 企业邀请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专题培训。讲课律师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对《民法典》的基本结构和内容进行了分析讲解,并结合企业业务层面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对《民法典》进行了全面的解读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6月8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晓冬 通讯员 陈力源 梁永康)近日,新湖街道分别在圳美社区、楼村社区和新羌社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并为居民详细解答部分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居民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守的规范。据介绍,发放给居民的宣传册主要涉及居民日常生活中有关财产安全、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多方面内容,内容详实,“干货”满满
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年5月是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是“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绿发集团围绕该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将民法典学习纳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之中。5月23日,绿发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活动要求,重点对民法典的总则及基本规定进行了学习
为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日前,遵义市水务局举办了《民法典》专题讲座。 讲座由副局长廖嘉琳主持,邀请君磊律师事务所李兴开律师现场辅导。李律师从民法典的诞生历程入手,对民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的结构体系进行了系统阐述,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的亮点
9月1日,省地灾应急中心在省地质科普教育馆肇庆教育基地召开专题学习《民法典》会。会议由省地灾应急中心党委书记陈政民主持,中心(地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共21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学习会,省地灾应急中心邀请律师陈春江对《民法典》——民法典主要制度与创新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学习
7月29日下午,科研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收看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专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活动视频。部分党员在支部活动室集中收看,其余党员同志通过登录人民网在线同步收看。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020年9月8日下午,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工商业促进会、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SOLER所乐蓝海联合举办《民法典来了——与时俱进学“亮点”》的《民法典》宣讲会。 我所合伙人、主任袁利丹律师获邀担任主讲嘉宾。 宣讲会上,袁利丹律师为参会会员介绍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民法典》体例,以案说法,详细阐释了为什么《民法典》会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为深入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8月19日,学院派驻武台镇帮包工作组在镇政府会议室开展《民法典》宣讲培训活动。来自镇属25个村的支部书记、主任和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帮包工作组组长张运良,思政部党总支书记王金义共同参加培训
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编纂民法典既要体现鲜明民族性又要有世界眼光。 中国的民法典应有鲜明的民族性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广泛深入开展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基层、走进职工。根据上级工会组织要求,公司工会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做出安排部署
8月13日,第六期品质政法大讲堂开讲,聚焦“学习贯彻《民法典》,推动治理现代化”主题,邀请省委党校教授梁三利作专题授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洪权主持大讲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周达清,市检察院检察长肖天奉等参加大讲堂。本次大讲堂通过“四频一网”以电视电话的形式召开,全市政法综治干部、网格员近5000人在各分会场收听收看。 就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赵洪权强调,要紧扣“深学”悟法理、提站位,全面吹响学习 “集结号”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近日来,各基层司法所不畏炎热,刚从圩堤上英勇抗洪抢险归来,就如火如荼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培训课堂上,大家认真学习宣讲内容,并按要求积极扫码关注“法治江西”,“法治上饶”、“余干县司法局”以及“中国普法”公众号,热情高涨,争当法律明白人
为打通《民法典》普及的“最后一公里”,让每位群众都能清晰透彻地了解《民法典》,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9月17日,乐秋乡党委政府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讲活动,此次活动由乐秋司法所所长王智芳宣讲,全乡130名农村基层党员参加。 宣讲中,首先对《民法典》的颁布背景、婚姻家庭编主要修改的内容、新增8大亮点等进行了介绍,用一些具体的案例诠释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重婚、离婚等规定,用家庭生活中的小事情、小细节作为切入点,结合各类典型案件,解读实用法条,引导广大党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维护家庭和谐,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
9月4日下午,市林业局召开会议,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中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浩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局党组书记、局长宣四平主持会议,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宋浩之通过精辟独到的见解、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表述,系统地讲解了《民法典》的制定、基本框架、鲜明特性、颁布意义等方面,对《民法典》的新亮点进行了详细地梳理,诠释了《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此次讲座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为我局干部职工准确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提供了有力地指导
为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全园教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法律水平和法治素养,11月2日,南苑幼儿园组织全园教职工进行了民法典公开课的学习。 本次活动采用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进行,在沐冬萍园长带领下,教师们认真观看了《王利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刘贵祥:民法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刘俊臣: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三位专家学者分别从《民法典》逻辑结构体系、前世今生与立法争议、编纂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以及与我们生活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并通过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案例,对《民法典》中的新亮点详细解读
内容提要:6月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民法典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高校的法学专家齐聚一堂,就民法典中关于生态保护的理念与实践展开交流讨论。 天津北方网讯:6月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民法典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能力和水平,市总工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工会普法大讲堂”活动。活动以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讲授法律知识为主要形式。诚功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孔姣律师受市南区总工会指派,继前期为建发物流(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世纪瑞丰集团有限公司做《工会法》和《民法典》主题讲座之后,于2020年8月1日上午,再次走进第三家企业——青岛亨得利表业有限公司作《民法典》普法讲座
——深圳市委宣传部第十六届“百课下基层”走进深纺集团宣讲《民法典》 8月20日下午,公司党委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公司领导、本部全体员工、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 书记、委员以及所属盛波光电公司科级以上干部共计 100余人参会,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宁毛仔主持。会议特别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叶士珍做《民法典》专题宣讲。 叶士珍主任以 “夙愿”“源流”“自治”“权利”“回应”“铭刻”等6个主题对民法典内容进行了解读,追溯民法典产生的历史渊源,回顾中国民法发展的历史进程,对照单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所做的修稿,全面地概括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基本准则,讲解了日常生活当中的具体事例,使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通俗易懂,易于理解
研习民法典|资阳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学习《民法典》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关于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资阳市律师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资阳市律师协会于 2020年7月26日 举办《民法典》学习培训会。 培训会特邀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江涛就《物债二分视角下民法典》等内容进行讲授。 杨江涛首先对《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全部法律条文: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向全市律师作了全面系统的阐释,重点对《民法典》担保制度内容的变化结合司法审判实践进行讲解,通过一系列实际案例对该法的重要内容以及亮点进行深度解读,既生动形象、讲解透彻,又有理论深度,现实依据,这对律师代理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
2022年11月10日下午,西昌市人社局组织普法工作人员在411会议室召开2022年三季度普法培训会,由我局法律顾问王建涛律师为干部职工专题讲解《民法典》。 王建涛律师从《民法典》的构成以及对实际生活的重大意义等方面来切入,重点通过侵权责任编案例分析解读这个方面来解读《民法典》,通过“公共篮球场打篮球受伤是否该追责”、“高空坠物责任如何界定”、“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以及“免费搭载乘客时发生车祸导致乘客受伤如何定责”等贴近实际生活又生动有趣的案例,将繁琐枯燥的法律理论化为生动形象的“活例子”,促进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进一步理解。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为了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管理能力和防范经营风险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学法、尊法、守法意识,促进公司创新健康发展,7月30日上午,公司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特邀了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民商法学博士岳红强担任主讲。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各子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了学习。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 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开创了我国法典编撰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