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0日,县编委研究决定,将党史办和史志办由副科级事业单位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党史办和史志办合署办公,一套班子,挂两块牌子。独立办公,独立核算。7个事业编制。设秘书科、业务科两个正股级科室。
党史办主要职能:
负责中共五莲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和出版工作;
负责中共五莲党史资料的开发利用、整理上报和对外交流工作;
负责对全县基层党史资料收集整理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史志办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全县地方史志工作的规划及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五莲县志》、《五莲年鉴》等史志资料的编纂、出版、发行及旧志整理工作;
负责对乡镇、村(居)及部门志书的编纂进行宏观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县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