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会宗旨:推动全球华人创造力、创新与创业之研究、教育与应用。
二、本会之任务如下:
(一) 鼓励学术界研究全球华人创造力与创新之相关议题。
(二) 定期举行国内、国际会议或工作坊,分享与研讨最新创造力研究成果。
(三) 运用新媒体推动创造力、创新与创业等教育与研究。
(五) 推广研究成果与其实际应用,拓展创造力研究之成效。
(六) 担任政府创造力政策与实践之智库。
(七) 鼓励企业等各界投入创造力、创新与创业等研究、教育与应用。
(一) 个人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年满二十岁、愿意致力推动相关工作之各级学校在职教职员与社会人士,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邀纳会费后,为个人会员。
(二) 学生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年满二十岁、愿意致力推动相关工作之在学学生,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 纳会费后,为学生会员。
(三) 团体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之机构或团体,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后,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会员权利。
(四) 赞助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之一般社会人士、年满二十岁,且每年固定赞助本会一万元,或一次赞助十万元以上者为本会荣誉会员。申请入会时应有二人推荐、缴纳会费、并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始成为会员。
(一) 入会费:个人入会缴纳新台币1000元,团体入会缴纳新台币2000元,学生入会缴纳新台币300元;凡缴交入会费者,视同缴交第一年常年会费。
(二) 常年会费:个人会员每年缴纳新台币1000元,团体会员每年缴纳新台币2000元,学生会员每年缴纳新台币300元。一次缴纳新台币一万元成为终身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