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直财政系统党员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商财党组[2016] 15号)安排,经研究,现就开展“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专题学习研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集体(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范围: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局办公室、党办、监察室主要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总支书记、局机关一、二支部支委。
五、研讨交流发言人员范围和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围绕“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交流发言材料不得少于1500字。会后请将交流发言材料一式二份交局“两学一做”办公室收集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