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川建城发〔2015〕88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城市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18〕740号)要求,并结合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水务局、市监局、卫健局等部门初审意见,我局对达州市惠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鲜家坝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核意见在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川区政府信息公开》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0日)社会各单位及利益关系人与公众,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或相关情况有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有异议、投诉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公众的投诉、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