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83条内容是什么(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2006年立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三条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八十三条》。 2006年立法版企业破产法第83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的规定
去年12月,沈阳机床股份公司完成了破产重整流程,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成为沈阳机床股份公司和其母公司沈阳机床集团的最大股东。2月19日,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方正集团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目前,已有公司抛出橄榄枝。近年来,我国破产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数据显示,去年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14家上市公司中,有7家的案件被受理
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件,其中包括渤海钢铁集团破产重整案。 受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去产能政策等影响,“渤钢系”48家企业陷入严重债务危机,自行协议重组未获成功后,法院于2018年8月24日裁定受理该48家企业重整申请,并通过采取关联企业程序合并的方式协调审理,于2019年1月31日依法批准了“渤钢系”企业重整方案。经过重整,“渤钢系”7.4万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50万元以下债权和有财产担保债权得到100%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50%以上
临沂红棕榈置业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顺利表决通过。 2019年11月4日,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2019)鲁130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9)鲁1302破8-1号决定书,指定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