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所
转知国家教育研究院为办理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15群
转知国家教育研究院为办理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15群科、进修部、实用技能学程、建教合作班、 体育班、特殊教育、服务群科及艺术才能班修订草案”公听会及网络论坛。 一、依据国家语言发展法规范将国家语言列部定课程,与教育 部补助之“落实国家语言发展法-总纲、群科课纲、其他类 型课纲暨实施规范修订计划”,由本院组成总纲、群科课 纲、其他类型课纲暨实施规范修订小组进行将国家语言列 部定课程之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总纲修订工作。 二、续依本院课纲修订流程,经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研究 发展会(以下简称课发会)决议确认之课纲修订草案,始进 行审查、公听会及网络论坛,以进一步搜集相关修订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