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内容:比例三千分之一“变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部分农业区为产业专用区)”案计划范围示意图。

二、公告期间:公告征求意见自111年10月26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三、座谈会时间及地点: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假云林县斗南镇公所斗南厅办理座谈会;下午2时30分,假虎尾镇多功能活动中心1楼办理座谈会(虎尾镇平和里大成街123号)。

四、公告地点:本府城乡发展处(都市计划科)、云林县斗南镇公所、云林县虎尾镇公所。

五、任何公民或团体对本案如有意见,得于公告期间内,向公告地点索取公告征求意见表,以书面载明姓名(单位)、联络地址、电话及建议位址、理由、事项等向本府城乡发展处、云林县斗南镇公所或虎尾镇公所提出意见,以供都市计划草案研拟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