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一周的审理,终于将文化资产保存法(文资法)送出教育文化委员会了!

立法委员的工作除了质询官员,监督政府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审查法案。而在审查法案时,委员会先针对修法的主旨进行广泛讨论,再来就是“逐条审查”──逐条逐项的审查法律的文字应该如何制定或修正。

这个礼拜,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都在审查文化资产保存法,文资法的修正涉及文化资产的保存、修复还有发展,需要全面的检讨和修正,而除了行政院之外,许多委员也提出了个别的版本。审查的时候难免有各种观点的讨论,大家也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花费好几天的审查就是为了融合各个版本的优点,讨论出一个对文化资产保存**方案。

法律的修正需要充分的讨论和严谨的审查,一百多条的文资法,约要至少四五个整天才能审查完毕,但是这些努力影响的却是未来四五十年的文化保存,所以委员们都非常认真,用心的为法律制度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