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录取生于111年3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时前向本校教务处办理报到(可采亲自或通讯方式办理)。

二、报到时请依“新生入学资料表”内容缴交,余附件请于111年6月24日(五)前缴交。

三、未于时限内完成报到手续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不得异议。

四、经录取且已完成报到者,如欲放弃录取资格,请于111年3月17日(星期四)前填具“放弃录取资格声明书”,缴交至本校教务处注册组备查。

五、成绩若有疑义者,请于111年3月15日(星期二)前向本校教务处注册组提出复查。

六、依本校招生简章规定,各专项招生名额可相互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