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2022年高职单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2022年高职单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调档比例为105%。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根据单招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设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进行。

3. 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成绩均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职业技能测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再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已被我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2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