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划法”将于2025年4月30日取代区域计划,预计连动新竹县辖17万余公顷、57万多笔土地。

新竹县完成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绘制,12月1日起将展开30天公开展览(图/新竹县政府)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国家土地管理政策有重大变革!“国土计划法”将于2025年4月30日取代区域计划,预计连动新竹县辖17万余公顷、57万多笔土地。县政府已完成全县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绘制作业,12月1日起在新竹县政府地政处及各乡(镇、市)公所公开展览30天,并在13乡镇市办理公听会。地政处呼吁民众踊跃参加,县府汇整陈情意见后,将先后提送新竹县及内政部国土计划审议会审议、核定、公告,作为民众土地利用的参考依据。

县长杨文科表示,落实国土永续发展、保障民众既有权利,新竹县国土计划已于2021年4月30日公告实施,无论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在永续发展的前提下,都纳入新的国土计划管理,希望打造新竹县成为“科技宜居城市,魅力生态原乡”。

地政处长魏嘉宪表示,新竹县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已依中央拟定的通案性划设原则,以及各目的事业主关机关既有图资,完成套绘划设作业。为让社会大众及土地所有权人了解国土功能分区图及使用地绘制情形,特别在国土计划审议前办理公开展览及公听会,广征地方意见。

地政处指出,新竹县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绘制成果的相关法定书图、公听会场次,可到县府地政处或各乡(镇、市)公所阅览,也可到县府地政处网站“国土功能分区划设专区”下载。各笔土地之功能分区划设成果,也可透过“新竹县智慧图资云”查询。

地政处表示,国土计划依“保育”、“利用”、“复育”、“管理”及“永续”等目标,以及各县市国土整体空间规划愿景,将土地划设为4大功能分区及19种分类,包含国土保育地区(5类)、海洋资源地区(5类)、农业发展地区(5类)及城乡发展地区(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