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 自19年3月1日起施行(附条例)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一号 《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已由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2月13日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 (2018年10月17日广安市第五届

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

为加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解读:《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到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整治完成湖北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提高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湖北出台行动方案: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根据湖北省实际提出了5项工作重点分类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