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
转知公路总局修正制发“租用游览车使用应注意重要安全规定事项” 1.依据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111年7月14日南市观国字第1110897620号书函办理。 2.学校租用游览车时,应要求游览车客运业者确依“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84条,明订车辆出租时,除应符合同规则第19条之2(驾驶时间及休息时间)规定外,其单日出租车辆自车辆报到起至行程结束,调派单一驾驶人勤务不得逾11小时。 3.学校租用游览车举办各类活动,应避免行程规划不当或因临时增加景点或变更行程,致驾驶人工作与驾驶时间有不合理之处,致生危害行车安全之情事,请务必遵守交通运输法规规定,以维护旅游安全
电动观光游览车是场地专用的车辆,其动力来源于电能,因此既环保又无污染,并有效利用资源。 电动观光游览车不会散发污染大气的有害气体。只需要通过给电池充电来驱动它们
南投县鹿谷乡7日发生机车打滑,撞到对向游览车受伤,黄姓骑士和乘客受伤,幸好没有生命危险。不过,后方行车记录器画面今天曝光,原来乘客被卷进游览车车底,还好游览车司机应变迅速,及时踩下刹车,否则后果难以想像,生死一瞬间的画面也让人捏了把冷汗。 警方调查,机车骑士和驾驶都姓黄,两人19岁是溪头同一家饭店员工,昨天上午两人双载骑机车下山,疑似过弯时,车速过快加上地面湿滑,机车打滑摔车,连人带车一起冲向正准备上山的游览车,机车骑士喷到一旁,乘客则被卷进游览车车底
嘉义阿里山公路昨天下午发生游览车冲撞山壁,前轮陷落山沟的意外,造成台籍导游张莞郁伤重死亡,另外八名陆客受伤,张莞郁生前想要器官捐赠,却因为失血过 多,无法器捐。而监理单位判读行车纪录器后,确认游览车下山车速达到六十公里,是规定的三十公里的二倍速度,确定是超速才肇事。 失控撞上山壁的游览车车头整个冲撞变形,挡风玻璃破裂,前轮就陷落进山沟,陆客的行李和伴手礼在强力撞击下也飞落一地,司机在事发后说车辆打滑才造成意外, 但是监理单位调来游览车的行车记录卡,却发现游览车在阿里山公路,下山的车速一直维持在五十到六十公里间,尤其在撞击的瞬间,车速很明显是在停在六十公 里,比规定的三十公里快了二倍
转知交通部有关为确保国内旅游及乘坐游览车安全,请协助宣导机关学校或团体于租用游览车时,应确认游览车客运业者是否依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9-4条提供车辆动态资讯介接至交通部公路总局资讯平台,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106年11月1日台教社(一)字第1060157758号办理。 二、依交通部106年5月26日交路字第10650071161号令修正之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9-4条规定,自106年9月1日起,游览车客运业车辆应装置具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功能设备及设置营运车辆监控管理系统,并维持正常运作及依公路主管机关管理需要提供车辆动态资讯介接至指定之资讯平台,储存资料并应保存一定期限,供公路主管机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