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教育暨公共服务部 点阅率:102
一、110年春季实习作业时间如下:
(一)实习日期与时间:自110年1月20日(二)至6月4日(五)。每周一至周五到馆实习,部分部门实习时间为周二至周六。
(二)实习时间:实习时间8:30-12:00,13:30-17:30,每日实习时数以8小时计。实习艺术研究室者,实习时间为9:00-12:00,13:00-17:30,每日实习时数以8小时计。
(三)公告录取结果:109年11月30日前公告于本馆官网(www.kmfa.gov.tw)。
二、所需申请文件如下(亦请参阅本馆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
(二)就读学校(含系所)发予本馆之公函或推荐函两封(二项择一)。
三、检附本馆110年春季实习生需求表(附件1)、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含实习申请书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