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购买外带式饮料已成为大部分民众一般消费习惯,使得一次用外带饮料杯被大量使用,估计全国包含连锁饮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每年使用一次性饮料杯约达15亿个,饮料杯材质多为纸杯、塑胶杯及保丽龙杯,其材质消耗大量自然资源,所以有必要强化源头减量。日前环保署已依废弃物清理法第19条第2项公告“应设置资源回收设施之容器或干电池贩卖业者范围、设施设置、规格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以及“连锁速食店业应设置资源回收设施规格及其他应遵行事项”,规定贩卖业者应设置资源回收设施,并执行资源回收工作,经环保署调查全国已超过41个品牌,共计有1万2千家以上门市,有意愿配合提供自备饮料杯折扣优惠,优惠方式包括现金折价、集点折扣或饮料加量等。另外,民调显示,有超过7成的民众表示愿意自备饮料杯享受折扣优惠措施。

环保署表示,本公告实施后,规定连锁速食店、连锁便利商店及连锁饮料店提报一次用外带饮料杯源头减量计划经环保署核可,不限消费者自备的饮料杯品牌,均提供自备饮料杯折扣优惠。以鼓励民众使用可重复可用之容器,达到源头减量,减少自然资源消耗之目的。

环保局长饶忠表示,如果乡亲朋友多使用可重复使用之饮料杯,年度减少使用一次性饮料杯30%估计,一年约可减少使用4.5亿个一次用饮料杯,可减少砍伐11万棵大树。所以环保局呼吁民众养成自备饮料杯的环保生活习惯,并配合业者提出的自备饮料杯折扣优惠方案,除了环保、省钱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