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将于2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将严格土地用途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宅基地是为了满足农民居住需求无偿划拨给村民使用的土地,并不是谁都可以提出申请的,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当前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
(二)符合政策规定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成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三)现住房影响乡村建设相关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四)因自然灾害损毁或者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五)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二)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三)整户户口虽已合法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原籍宅基地未退出的;
(五)虽符合分户条件,但当前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达到或者超过50平方米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四)选用的政府部门免费提供的通用房屋设计图纸、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审核的图纸,或者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图纸。
宅基地审批的相关期限?
很多地方的宅地基审批,往往村委会或者地方政府拖延,村民提出申请后压下来,过了几年都不批,《规定》明确了宅基地审批的所有期限,主要规定如下:
1.村级讨论:农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小组应当在10日内提交本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
2.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村级审查:村级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完成审查。
4.乡(镇)实地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后,应当安排相关部门在15日内完成实地审查。
5. 乡(镇)审核:在收到联审结果后5日内完成审批。
至此,农民获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民在开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完成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四至及建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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