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证券的募集、发行或上市交易都要先向政府证券监管机构申报,公司要准备繁杂的文件(例如公开说明书、会计师审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并可能要因此支出庞大的会计师、律师及证券商等顾问费用。而豁免证券则是例外可以免除向政府申请审查、登记的证券[1],既然要准备的文件不用比照一般公开发行程序,也可以省去很多前面提到的费用、降低成本。

例如为了向群众募资,在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创柜板”申请登录,邀请投资人认购股权所发行的股票,就是豁免证券的一种[2]。

证券交易法第22条第1项:“有价证券之募集及发行,除政府债券或经主管机关核定之其他有价证券外,非向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不得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