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sj@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3.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sj@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反馈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