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围绕减政放权为核心的市场机制体制改革此伏彼起改革红利井喷效应明显然而个体工商户群体处于市场结构的末梢位置其利益诉求很难引起社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思考和关注个体工商户管理制度成为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深化改革是破解制度顽症的根本方法。

纵观古今中外改革无一不是对不合理、不适合的政策制度的推倒或重建。法律是社会管理运行中最基本、最稳定的制度任何突破现存法律法规的改革都必然导致深刻的社会变革推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的创立、修改和废止。

客观地看任何制度设计都存在利弊改革从某种程度上就是权衡利弊的选择将弊端限制到最小让优势发挥到极限就是成功的改革改革现行个体工商户管理制度无疑存在三种选择:一是完全取消个体工商户注册制度。由于个体工商户中存在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需要国家许可和审批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完全取消注册登记不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安全这种方法显然不可取。

二是重新建立个体工商户制度。现行制度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个体经济发展的总结和肯定其立法目的和宗旨有其积极、合理和科学内核因此也无必要。

三是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保存其合理部分删除和修改其不合理、不适应的内容综观现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制度实践及其国外做法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不失为**的办法。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改革具有现实可行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市场竞争越来越表现出资本、技术、信息和人才的较量以个人和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主要体现为社会底层弱势群众谋生的手段无力左右市场的发展方向、速度和层次;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注册资本金制度和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和公司提供了制度条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简政放权、还权于民的执政理念深入民心社会各方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期许日益强烈取消普通个体工商户登记具备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充分的民意基础。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改革工商部门负有特殊使命。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先行先试改革涉及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调整是对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安排的改革具有深刻的制度变革性质其成功实践具有普遍推广、复制价值。工商与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个体经济主管部门承担着法规起草规章和政策制定的重要职责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改革有着特殊的作用和影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面前重新审视个体经济及其政策法律制度扬长避短、兴利除弊与时俱进推进改革持续发力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最大程度还权于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工商与市场监管部门顺应历史新要求回应人民新期待自觉适应、服务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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