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满出监者 本监于受刑人期满出监前一个月,经个案同意由更生保护分会保护者,将资料交由各更生保护分会持续追踪,经其筛选后认为系高危险再犯危险者,应与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联系,共同研议进行后续追踪辅导或转介事宜。另个案不同意由更生保护分会保护者,直接将相关资料交由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进行后续追踪事宜。 (二)假释出监者 本监于获知受刑人即将假释出监,将资料交由各检察署观护人室展开社区监督、辅导,经其筛选认为系高再犯危险者,与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联系,共同研议进行后续追踪辅导或转介事宜。 (三)高再犯危险者 期满或假释出监而具高再犯危险者除交由更生保护分会、观护人室外,并直接将相关资料交由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进行后续追踪辅导及转介医疗、社政、警察、教育等机构与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