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占地面积82.4万平方米(约合123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师生比15.6;专任教师90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254.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240.2元;图书140.9万册,生均图书90.6册。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的分配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按“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收费标准执行。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南京艺术学院2016年美术类校考考题(重庆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