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梁国雄和人民力量谭得志在校际辩论比赛中,向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早前裁定两人“故意妨碍合法使用文娱中心人士”罪名成立。高等法院维持定罪,但取消监禁判刑,改判每人罚款3000元。
二人违反《文娱中心规例》
案发在2015年5月15日,时任立法会议员的梁国雄联同谭得志,在星岛集团举办的校际辩论赛,向主礼的林郑月娥**,二人在举行比赛的伊利沙伯体育馆内展示横额及举起黄伞,并使用扬声器大叫口号。星岛集团随后报警,警方翌年1月落案起诉二人,他们被指违反《文娱中心规例》。
在原审中,梁国雄被判入狱7日,谭得志同样获判监7日但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