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为校研究生处提供建议和咨询;
2.审定各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3.指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活动提供建议和咨询;
4.指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检查与评估;
5.监督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风、学风建设;
6.促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国际交流工作;
1.审定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为研究生处提供建议和咨询;
2.审定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3.指导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为法律硕士的教学活动提供建议和咨询;
4.审定法律硕士研究生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资格,监督与协调法律硕士导师的培训工作;
5.指导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检查与评估;
6.监督法律硕士研究生教风、学风建设;
7.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建设和案例中心建设;
8.推动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实务界的联系和协作,促进法律硕士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协作;
9.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