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以为,万一家庭成员去世后,留下来的财产将会自动的转让给与另一半或孩子们,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
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如果国人没有遗嘱,死者的亲属要决定谁是遗产的管理者 (administrator) 要向高庭申请遗产管理状 (Leste’s of Administrator)。在程序方面就比较复杂,也很费时。
一名死者若有遗嘱,则其受益人最快可在3个月继承所有遗产,相反的家属可能耗时2年至3年周旋在法庭、各政府单位、银行之间,迟迟无法取得应得财产。
当家人不幸去世后,却没有留下遗嘱,请问亲属/遗产管理人要如何申请遗产管理证书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呢?
在马来西亚,若死者没有留下遗嘱,视死者所留下来的遗产的总价值以及类型而定,亲属/遗产管理人能透过以下机构申请遗产管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