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部分服务需要您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始能进行,爰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8条第1项规定告知下列事项:

一、搜集之目的:诉愿及行政救济。

二、搜集之类别:姓名、身份证字号及联络方式等。

三、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一)期间:提供服务所需之保存期间。

(三)对象:桃园市政府及相关权责机关。

(四)方式: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之利用方式。

四、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3条规定,您得就您于本系统提供的个人资料行使下列权利:

五、您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个人资料,如您选择不提供个人资料,本系统将无法提供相关服务。

桃园市政府法务局 机关地址:(330206)桃园市桃园区县府路1号7楼 联络电话:03-3322101#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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