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地图只供参考(如有不准确请自行判断及使用)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有关详情请进入发展商网址)

注:所有新盘内容,包括物业资料、图片、影片及其他资讯等均由21 Service Hong Kong Limited 编辑部输入。以上的物业资料只供参考,一切以发展商最新公布为准。

上述所载资料均在卖方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或一手住宅物业销售资讯网取得。

本公司或任何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并无设定有关资料或广告的内容(不论是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

并不保证上述资料或广告与上述网站同步更新内容,**客户应自行向发展商/一手销售监管局查证以取得相关最新资料。

截至以下列表指明的日期,列表中指明的持牌地产代理 注 4 就上 述发展项目已为其本人/公司递交的购楼意向登记的持牌人注 2 的总 数、购楼意向登记的总数及本票 注 3 的总数如下:

注 1: 以卖方发出的相关销售安排所指明为准。

注 2: 包括本公司(无论是单独或共同与其他人或公司,或作为另一间公司的股东 或董事)及本公司的持牌人员工,本公司旗下的特许经营商及其持牌人员 工。

注 3: 例如,若销售安排指明,登记人就每个有意表达其购买意向的物业,须递交 一张港币 20 万的本票,而持牌人递交了一张金额为港币 20 万的本票以表达 其购买意向,则本票的数目便是“一”。若该持牌人以三张本票合付该港币 20 万,就此申报而言,上述该三张本票须被计算为一张本票。

注 4: 即本公司或本公司旗下的特许经营商。

注 5: 于某一日收集的资料必须于翌日正午前公布(递交购楼意向登记的截止日当 日除外)。于递交购楼意向登记的截止日当日,截至截止时间所收集的资料 必须在该截止时间后的两小时内公布。